调进人员分为调入、录用两类人员,调入人员指在来我校工作前在国、境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;录用人员仅指海(境)外留学、工作回国人员。
1.调入人员凭《调令》等材料回原单位办理行政、工资、党团组织关系转移、户口迁移、公积金转入等,将原工作单位出具的《行政介绍信》、《工资介绍信》交到人事处人事科,交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办理报到手续到计生办,交小1寸彩色相片4张,大1寸彩色相片1张给人事科、校医院、图书馆:交五山工商银行存折复印件(账号页)1份到财务处工资管理科。
2.录用人员到人事科办理报到手续,交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到计生办,小1寸彩色相片4张、大1寸彩色相片1张到人事科、校医院、图书馆,五山工商银行存折复印件(账号页)1份到财务处工资管理科,同时到人事科领取广东省人事厅批文(一份,由本人保管)、入户指标卡及单位接收证明(仅指户口调动者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