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内各部门、各创新平台、相关企业:
为规范我院水、电使用及费用支付管理,依据《华南理工大学珠海现代产业创新研究院水、电、冷等费用收缴管理暂行办法》(华工珠院〔2018〕2号),经研究,现就我院项目场地(同泰)水、电费支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1.电费包括基本电费和电度电费、公摊电费,基本电费以各创新平台申报的用电量为基。凑展┑绮棵诺南喙厥辗驯曜技扑。电度电费以电表抄表记录计算实际使用量。
2.水费包含水表抄表实际使用量和公摊水费。
3.根据各平台申报的用电量需求,同泰物流有限公司已经于2018年4月完成了电力增容,电力部门已于2018年4月18日起开始收缴基本电费。经研究,2018年8月1日之前的水、电费由研究院经费支付。自2018年8月1日起至场地交付使用期间,水、电费用从各平台经费划扣支付。
4.自项目场地(同泰)交付使用后,水、电费由各企业支付,直接向业主方缴纳,并业主方出具相关发票。
特此通知。
华南理工大学珠海现代产业创新研究院
2018年9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