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结题范围:广东省教育厅认定类项目(人文社科类)包括创新团队项目、特色创新类项目、青年创新类项目
二、申请结题时间:每年1-5月、7月-11月接受材料提交
三、鉴定结题方式:
①专家鉴定结题(详见第四到第六点、第八点);
②申请免于鉴定(详见第七点)。
四、专家鉴定结题流程
1、项目负责人完成课题研究工作后,联系社科处,提出结题申请;
2、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,专家进行鉴定;
3、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鉴定意见修改完成后,提交1份结题材料纸质件最终版(含专家意见复印件)和电子版(含专家意见扫描件)给社科处存档(详见第八点);
4、社科处撰写结题函件和《“创新强校工程”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备案表》,打印、盖校章报送至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(社科处通过机要交换方式),同时发送可编辑电子版给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邮箱kyc@gdedu.gov.cn;
5、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审核无误后,下发结题证书。
五、专家鉴定方式(由项目负责人选择)
(一)会议鉴定、结题。一般由同行专家到课题单位进行会议鉴定。程序:1、主持人陈述研究成果。2、专家组审读课题成果、提问、答辩。3、专家组写出课题的结题鉴定结论。4、专家组汇总集体意见填写《会议鉴定表》。5、课题鉴定结题后,课题组根据意见修改。
(二)通讯鉴定、结题。将鉴定、结题材料送同行专家,由各专家填写《通讯鉴定表》,其中须含专家组组长综合意见。
(三)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鉴定与会议鉴定相结合的形式进行。
六、专家要求
3-7位副高级及以上同行专家,课题组成员不能担任本课题的鉴定专家,校内专家人数不超过总人数1/3。
七、申请免于鉴定流程
(一)研究成果标注基金号,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,可申请免于鉴定:
1、专著类成果已正式出版;
2、在SSCI、A&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(含)以上;
3、成果获得国家级、省部级奖励或国家一级行业学会三等奖以上奖励;
4、研究咨询报告提出的理论观点、政策建议等被地(市)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;
5、成果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,而质量和水平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。
(二)课题负责人按照下文第八点提交结题纸质版和电子版给社科处(不含专家会议或通讯鉴定表),由社科处初审、准备结题函件和备案表报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。
八、材料要求
课题负责人按照《结项审批表》、专家鉴定意见(申请免于鉴定,不用提交)、项目申请书以及成果复印件(专著须交原件)、变更申请表装订或胶状成册1份给到社科处,同时发送电子版到社科处邮箱scuta21@scut.edu.cn。
九、其他
凡鉴定程序不符合要求的,如未经相关管理单位同意,课题负责人自行组织的鉴定将不予认可。
社科处联系人:廖老师
联系电话:020-87110383
社科处邮箱:scuta21@scut.edu.cn